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,优化校园环境,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,依据上级领导的有关规定,结合南关岭校区实际 情况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 校园出入管理
1、 门卫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职责,尽职尽责。
2、 门卫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着装整齐,文明执勤,礼貌待人,热情为师生提供安全服务。
3、 进出校园车辆一律遵守校园规定,外来车辆换证进入,校内职工私家车凭证进入。
4、 入院车辆禁止鸣喇叭,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,货物车辆出入必须接受门卫检查。
5、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,允许进入人员请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二、 校区公共场所安全管理
1、 校区公共场所为:教学区、办公区、广场、文化交流中心、实习车间、图书馆、食堂、公寓等。
2、 校区重点部位、院内出入口、教学实训区域监控设备要保持24小时开机监控。
3、 对教学区教室、学生公寓和活动区域的窗户要加强防护措施,增设铁栏杆。
4、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进入公共场所,严禁在校区内进行赌博、酗酒、打架斗殴、聚众闹事和黄赌毒性质的活动。
5、 校园内不准开高音设备和高噪声作业,不得扰乱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6、 校园内建筑墙体、宣传栏、公共设施禁止张贴野广告,未经上级领导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举办销售和促销活动。
7、 在校内举办80人以上群体活动,组织者或单位必须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注明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数和活动内容,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8、 校园内禁止放养宠物、家禽污染环境卫生。
9、 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不得外人随便进入,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警。
三、 消防安全管理
1、 校区工作人员或外来施工人员,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规定,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杜绝。
2、 公共场所安全通道要保证安全畅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堵。
3、 对消防设施、器材要合理分布,设专人专管,明确责任,保证实施有效。
4、 定期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进行逃生安全演练。
5、 定期对学生公寓、教室及用火、用电场所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四、 做好防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疾病预案
1、 建立健全防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,在制度上完善各个环节。
2、 组建领导小组,明确责任,筹备应急处置队伍,并且经常组织培训、演练,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组织实施。
3、 经常宣传各种传染性疾病知识,一旦发现病情要及时隔离,防止群发传播,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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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关岭校区管委会
2012年9月